主管部门:沈阳市大东区商务局
监控机构:辽宁金审软件有限公司
摘要
一、项目概述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文件相关要求,大东区开展针对招商政策兑现工作。根据前期招商部门与投资方企业签订的《投资协议》与《补充协议,由大东区商务局对投资协议中约定的补贴兑现条件与企业申请资金材料进行“一事一议 ”形式的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予以兑现补贴。
大东区商务局贯彻落实大东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兑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以文件要求为整体方针,制定《大东区商务局关于招商政策兑现工作制 度措施的通知》(沈大东商务〔2024〕22 号)作为制度措施文件,对补贴兑现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工作机制及要件材料等方面予以明确,按照制度措施严格开展补贴兑现工作,公平公正对待不同市场主体,进一步完善了机制体制,加快推进良好营商环境的建设。截至监控基准日,根据现场调研及访谈等工作记录并核对相关资料,证实大东区商务局对于补贴兑现工作仍在持续开展推进;作为补贴对象的投资方企业运营情况整体较为良好,对大东区人口就业、税收贡献等经济发展因素起到了一定的拉动效果。
二、监控结论
监控组在经过基础调研,对部门绩效目标、内部管理、 工作计划进行梳理后,构建大东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控方案、监控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期后通过数据采集、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监控得分为 78.53 分,监控等级为“ 中 ”。
从监控结果看,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完成部分目标但进度较慢,补贴兑现审核部门分工明确,审核程序规范,档案管理完善,对投资企业未来发展情况起到积极作用。但在预算编制准确性、补贴收回及时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合理预计补贴兑现工作将无法在当年度完成,原因是:一是每年兑现项目数量不确定,申报预算时兑现金额测算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二是对部分已达到兑现标准的项目还未进行实际兑现支付补贴;三是未根据区长办公会议举办情况合理安排投资项目的兑现审批申请。严重影响补贴到位的及时性。
三、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项目运营风险重视程度不足,经济贡献效益考核程度偏低。
2.对项目违约问题处理不及时,资金追回工作开展较慢。
3.预算编制透明度较低,缺乏绩效的目标导向性。
(二)建议和改进措施
1.关注投资项目运营风险,重视项目产生的经济贡献效益。
2.加强监管与审核工作,确保补贴追回机制快速响应。
3.进一步提升预算编制水平,明确绩效导向性。
辽公网安备 21010402000189号